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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道设计依据?

206 2024-03-11 15:30 admin   手机版

一、供水管道设计依据?

管道布置

当使用二次供水的居住小区规模在7000人以上时,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与小区二次供水管网连接的加压泵出水管不宜少于两条,环状管网应设置阀门分段。

二次供水泵房引入管宜从居住小区给水管网或条件许可的城镇供水管网单独引入。

室外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不得污染生活用水,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

小区和室内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二次供水的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二次供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执行。

叠压供水设备应预留消毒设施接口。...

二、小区供水主管道质保多少年?

供水管道的最低质保期是两年。建筑工程完工之后就会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并且计算房子的质保期的期限。给水管道属于建筑工程中的一种,也是有质保期的,国家对于给水管道工程质保也有相关规定的。在两年内就是给水管道的保修期,建筑工程的承包商是应该对给水管道的质量承担责任的。建筑工程的质保期一般是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才开始算的。

法律依据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三、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

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

在现代社会,城市建设和改造工程正在不断进行,而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无疑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供水管道对于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供水管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每个小区管理者的责任。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是小区管理者与供水工程承包商之间达成的协议,旨在确保管道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1. 合同背景

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的签订是由于小区供水管道存在老化、漏水以及供水不稳定等问题。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小区管理者决定进行供水管道的改造工程。该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工程的责任、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2. 合同条款

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共同意愿,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2.1 工程范围

合同双方约定,在改造施工过程中,应对小区供水管道进行逐段更换和维修,确保供水管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体改造范围包括小区主干管道、分支管道以及与之相关的阀门、水表等设施。

2.2 工期安排

合同约定的工期为XX个月,具体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供水管道改造施工期间,承包商应按计划进行施工,并确保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

2.3 工程质量

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使用合适的材料,采取科学的施工工艺,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监控。

2.4 合同价款

合同双方就工程价款达成一致意见,约定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工程价款的付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款项的合法合规。

3. 合同履行

为了保证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承包商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小区管理者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4. 违约责任

如果任一合同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若履行合同的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5. 争议解决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诉诸法律进行解决。

总结

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工程范围、工期安排、工程质量以及合同价款等条款,可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同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合作,提高沟通效率,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完成。在遇到争议时,应以协商为主,尽最大努力解决分歧,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律纠纷。

希望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施工合同的签订能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好的供水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四、小区中水管道设计原则?

1中水回用水量平衡,即原水处理量应基本平衡。

(2)中水回用处理设施综合比较,即原水回用率与处理流程有关。

当采用优质杂排水和杂排水作原水时,处理流程较为简单、投资少、处理成本低,但水回用率也低。

排水系统分为两个系统如采用生活污水作原水时,水的利用率虽然增加,但设备和投资均相应增加。

此时排水为一个系统故中水处理设施应根据使用要求资金多少及当地水资源状况等进行综合比较确定。

一般生活污水作为原水的系统适于城市集中设置中水处理系统的情况。此时原水系统为合流制。

优质杂排水、杂排水作为原水的系统适用于洗浴废水所占比重较大的公共浴室、 洗衣房、高档公寓、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建筑物。

(3)中水回用应尽量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和心理承受能力,特别是以生活污水为原水的时,则以城市集中处理为宜。

(4)管路系统布置要求:中水回用原水系统应设分流、溢流设施和超越管,以便于中水处理设备检修和过载时,可将部分或全部原水直接排放。

为了便于管道布置,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下,宜尽量将排水设备集中布置(如同层相邻、上下层对应等)。

五、农村污水管道设计规定?

农村污水管道设计要合理,规定要有一定的大小,能容纳污水易流动,颜色也有规定。一般为黑色。

六、农村厕所管道坡度设计?

农村的厕所管道坡度设计把厕所的管道坡度已经设计的厕所高一些,管道的另一头矮一些这样可以保持污水的畅通排污也可以使用高压泵,那样可以设置的管道很多,因为有压力都可以通畅的下水管道一定要顺畅,不要有东西堵着,不畅通或者使用压力罐

七、小区供热管道由谁来设计?

不知道不要乱答。这种属于市政的范围,由设计院的专业人员设计。由于供热管道比较特殊,普通建筑设计院没有设这个专业,都是由专门的热力设计院设计的。 当然供热单位也不排除有下属的热力设计院。 但是跟建筑设计单位一点关系都没有。 建筑设计院除了建筑外,设备方面的专业一般就给排水和电气。

八、小区内供水管道改造施工通知怎么写?

致小区居民:小区的供水管道,根据使用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改造的时间是xxxx~xxxx,由于管道进行改造,给居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谢谢

九、供水主管道布局?

7.4.1 输配水管道线路位置的选择应近远期结合,分期建设时预留位置应确保远期实施过程中不影响已建管道的正常运行。

7.4.2 输配水管道走向与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工程协调和配合。

7.4.3 地下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冰冻情况、外部荷载、管材性能、抗浮要求及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

7.4.4 架空或露天管道应设置空气阀、调节管道伸缩设施、保证管道整体稳定的措施和防止攀爬(包括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并应根据需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7.4.5 城镇给水管道的平面布置和竖向位置,应保证供水安全,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有关规定,且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规划的要求。

7.4.6 城镇给水管道与建(构)筑物、铁路以及和其他工程管道的水平净距应根据建(构)筑物基础、路面种类、卫生安全、管道埋深、管径、管材、施工方法、管道设计压力、管道附属构筑物的大小等确定,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有关规定。

7.4.7 给水管道与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有关规定。

7.4.8 给水管道遇到有毒污染区和腐蚀地段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的有关规定。

7.4.9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输送有毒液体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不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钢套管伸出交又管的长度,每端不得小于3m,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7.4.10 给水管道穿越铁路,重要公路和城市重要道路等重要公共设施时,应采取措施保障重要公共设施安全。

7.4.11 管道穿过河道时,可采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管桥穿越河道时,管桥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内河交通安全标志》GB13851的规定在河两岸设立标志;

    2 穿越河底的给水管道应避开锚地,管内流速应大于不淤流速。管道应有检修和防止冲刷破坏的保护设施。管道的埋设深度应同时满足相应防洪标准(根据管道等级确定)洪水冲刷深度和规划疏浚深度,并应预留不小于1m的安全埋深;河道为通航河道时,管道埋深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有关规定。

7.4.12 管道的地基、基础、垫层、回填土压实度等的要求,应根据管材的性质(刚性管或柔性管)、结合管道埋设处的具体地质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关规定确定。

7.4.13 管道功能性试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7.4.14 敷设在城市综合管廊中的给水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配水管道在管廊中占用的空间,应便于管道工程的施工和维护管理,与其他管道的距离净距不应小于0.5m;

    2 管廊内管线应进行抗震设计;

    3 管廊内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设计;

    4 管线引出管廊沟壁处应增加适应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5 非整体连接型给水管道的三通、弯头等部位,应与管廊主体设计结合,并应增加保护管道稳定的措施;

    6 输配水给水管道宜与热力管道分舱设置。7.4.15 原有管道设施的改造与更新应对现状情况进行评估,经综合技术经济分析确定。7.4.16 管网中设置增压泵站或配水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增压泵站的增压方式应结合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实际可利用的供水压力,经综合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2 应采取稳压限流措施,保证上游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不低于当地供水服务水头;    3 必要时应设置补充消毒措施。

条文说明 

7.4.1 当输配水管道分期建设时,管道的布置应近远期结合,预留远期的位置并利于将来远期管道的实施。

7.4.3 地下管道埋设深度一般应为冰冻线以下,若管道浅埋时应进行热力计算。

7.4.4 架空管道上拱敷设时,在顶部设置复合式空气阀进行排气;为防止无关人员攀爬,在上升管道上设置防护设施并做警示说明。

    露天铺设的管道,为消除温度变化对管道伸缩的影响而产生的形变,应设置伸缩器等措施,但近年来由于露天管道加设伸缩器后,忽略管道整体稳定,从而造成管道伸缩器处拉脱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要设置保证管道整体稳定的措施。

7.4.5 给水管道安全性是第一位的。给水管道与建(构)物及其他工程管道要留有一定安全距离。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规定了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和建(构)物之间的水平和垂直的最小净距离。

    输水干管供水安全性十分重要,两条及两条以上埋地输水干管敷设时需要根据地质情况,管道性能,工作压力等确定管道的安全距离,防止一条管道断管时对其他管道的冲击,危及安全供水;当安全距离不够时,需要采用有效的工程措施,保证输水干管的安全运行。

7.4.6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对城镇给水管道与建(构)筑物和其他工程管线间的水平距离做出本条规定。受道路宽度以及现有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给水管线与高速公路的水平间距,可结合高速公路规定协商确定。

7.4.7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对城镇给水管道与其他工程管线交叉时的垂直距离做出本条规定。

    给水管线与高速公路交叉时的垂直距离,可结合高速公路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7.4.8 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规定,供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联通,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联通,严禁穿过有毒污染区;通过腐蚀地段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7.4.11 穿越河道管道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和《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规定敷设,其防护等级和防护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规定。穿越堤防的管道防洪标准不应低于所在堤防的防洪标准。

    经过行、蓄、滞洪区的管道的防洪标准,应结合所在河段,地区的行、蓄、滞洪区的要求确定,不得影响行、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

    现行国家标准《内航通航标准》GB50139对管道管桥或者埋地穿越通航河道时给出了具体要求。“穿越航道的地下电缆,管道,涵洞和隧道等水下过河建筑物必须布设在远离滩险,港口和锚地的稳定地段”,“在航道河可能通航的水域内布置水下过河建筑物,宜埋置在河床内,其顶部设置深度,在I-V级航道不应小于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以下2m,Ⅵ-I级航道不应小于1m”。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一2016规定:“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和《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规定,本条规定了管道穿越河道时管道埋设的深度。

7.4.14 设置在城市综合管廊内的供水管道,应具备施工、维护检修人员通行、维修设备和材料运输的条件。

    在管廊内部分岔的管道贯通廊壁的位置,存在由于不均匀沉降造成破损的可能性,因此应当采取安装可挠性伸缩接头等措施。由于作用于非整体连接型给水管道三通、弯头等部位的不平衡力也作用于管廊结构,特别是大口径管道以及高压管的场合,管廊在设计施工阶段要格外考虑到对它们的保护。

7.4.15 对于因年久失修而发生事故、故障的管道可暂时性的修补,但从长远考虑还是应该替换新管道。目前用于管道的改造、更新的方法很多,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和施工条件,评估现状管道设施情况,考虑改造的目的及生命周期成本等确定改造的方案和方法。

7.4.16 管网中设置中途增压泵站时,应综合考虑市政管网及可利用的压力,采用设置中间配水池式泵房或管网叠压供水形式。

    为了避免增压泵站或配水池进水时影响到上游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低于当地供水服务水头,可采取变频调速、进水稳压限流阀、进水压力前馈等措施。

    在增压泵站中,当余氯不满足卫生要求时应设置补充消毒措施。

十、小区供水设施如何移交供水公司?

小区供水要通过供水公司检查验收复合供水条件的方可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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