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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外立面改造涉及哪些内容?

203 2024-03-11 20:28 admin   手机版

一、沿街外立面改造涉及哪些内容?

每年市县级都有对道路二旁的建筑物整治内容,首先对建筑物的外立面违章搭建的部分全部拆除,然后修补外墙孔洞后,重新刷涂料或粘贴条砖,花岗岩块料,将空调机座商店招牌重新统一布局,修复门窗及玻璃,整换立面的下水管,强弱电上改下等等。

二、商业立面改造指外立面吗?

商业立面改造一般是指建筑前立面的改造和重新装修。

三、小区沿街商铺属于小区范围内吗?

属于。小区沿街商铺属于小区物业管理范围的,只要你这商铺是小区的整体的一部份都归物业公司管理。所谓城管就是管城市形象的,就算是小区也都属于城市的一部份,城管当然有权管理。

一般开发商建设时,小区沿街商铺和里面住宅是一起报批建设的,也就是说是一个整体。这里规划时就存在一个看不见的规划红线,也就是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一般界限在商铺外几米。

从这界线到整个小区都是今后的业主共有的,所以从这界线开始都是小区物业管辖的范围,物业不能推卸责任。

四、住宅小区的沿街商业用房进深尺寸一般是多少?

这个主要和开发企业的拿地指标有关系,一般地对规划的商业用途的房产都有一定限制,比如说层高、占地面积、规划面积等,在限制的基础上开发企业都会追求利润最大化,一般来说商业房的进深尺寸在6——20米不等,常规来讲,进深越小,开间越大,商业价值也会相应的越高,但对于一般经营来说,最好利用的应该是10——14米进身的商业房。

五、公寓沿街好还是小区内好?

当然是小区内部的公寓好,安全,安静。

六、小区沿街商铺可以店外经营吗?

小区沿街商铺不可以店外经营。

商铺就是店里经营的,店外经营就是地摊,创建文明城市,整顿沿街商铺一直是城管部门重点工作,是一个城市的形象,要求经营者门前三包,文明经商,为城市文明建设出力。

城市要发展,离不开成千上万城市人的共同努力,包括城市中经商者,人人都要爱这个城市,维护这个城市美丽整洁环境,共同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七、小区公共立面谁负责修复?

小区公共立面的修复责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 如果房屋仍在保修期内,通常由开发商负责修复。

- 如果房屋已经超过保修期,修复责任应由业主承担。此时,物业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维护责任。如果是公共部位,如外墙等出现问题,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维修;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维修。如果是因为人为原因损坏外墙,维修费用由损坏者赔偿。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建议你咨询小区物业或当地住建部门。

 

八、小区沿街商铺属于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吗?为什么我们小区沿街商铺污染小区内环境,物业说须有城管整顿?

只要你这商铺是小区的整体的一部份都归物业公司管理,所谓城管就是管城市形象的,就算是小区也都属于城市的一部份,城管当然有权管理。特别是沿街商铺。污染本身就不对,你就应该自身处理,再去管别人管不管。

九、小区智能化系统设计方案?

小区智能化建设包含多个部分,下图是最新的智慧型小区建设评分中包含的项目

十、小区外立面有哪些规定?

(一)建筑外立面需要安装防盗防护设施的,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设置,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需要封闭阳台的,不得超出栏板(杆)外沿。阳台、露台、外走廊等部位使用玻璃栏板的,应当使用安全玻璃,并采取防止玻璃爆裂、脱落措施;不得使用固定在主体结构上并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玻璃栏板(即插夹式悬臂玻璃栏板)和外挂式玻璃栏板。在阳台、外窗窗台原设计具有花槽、花台等专用设施摆设花盆等饰品的,应当处理好安全、排水等问题;不得在无专用设施的阳台栏板、外窗窗台外侧摆设花盆等饰品。外立面管线及箱柜应当保持整洁、美观。

(二)市城区规划区内所有住宅小区,不得擅自开、堵门窗、封闭露台。不得擅自在住宅楼首层增设围墙或围栏,不得将小区公共绿地人为分割。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时,违法违规向购房户承诺或误导购房户擅自设置庭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颜色,不得擅自安装超重、超大或违反相关规定的设施设备,空调外机应严格按设计的位置安装,保持建筑物外立面的协调统一。

(三)沿街建筑室外装修,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要求,不得为突出自身而使用刺激性色彩;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物的立柱、台阶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应作悬挑装修;不应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应符合有关间距、景观等要求。

(四)住宅小区外立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

1.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途;

4.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含阳光房等);

5.在非承重外墙开门、开窗等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

6.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牌;

7.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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